股东资格能否被继承?|世界微动态

来源:法务网   2023-03-09 16:55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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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
股东资格能否被继承?

如果公司章程并未禁止股东资格的继承,那么股东资格能被继承。


【资料图】
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,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;但是,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根据2021年生效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,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

二、

股东资格取得的方式

依公司法规定,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方式:

1.原始取得

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。

2.继受取得

通过受让、受赠、继承、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。

3.善意取得

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,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,从而获得股东资格。

三、

股东的权利有哪些?

股东的权利有如下几项:

1.知情质询权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、参照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记录、董事会会决议、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。

2.决策表决权。股东有权参加(或委托代表参加)股东(大)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、议事权。

3.选举权。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、监事会成员。

4.收益权。股东有权依照法律、法规、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,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。

5.优先权。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,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。

6.提议召集权。找法网提醒,这一权利的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,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,但是有特别情况时,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,若符合一定条件时,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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